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9号(关于利比里亚籍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)
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 | 【内容类别】关税征收管理类 |
【文 号】总署公告〔2016 〕9号 | 【发文机关】海关总署 |
【发布日期】2016/2/6 | 【生效日期】2016/2/14 |
【效 力】有效 | |
【效力说明】 | |
【来 源】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6298/index.html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》的相关规定,自2016年2月14日起,对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,实施期限为3年。 特此公告。 海关总署 2016年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