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(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的公告)
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 | 【内容类别】关税征收管理类 |
【文 号】公告〔2016〕25 号 | 【发文机关】海关总署 |
【发布日期】2016/4/6 | 【生效日期】2016/4/8 |
【效 力】有效 | |
【效力说明】 | |
【来 源】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6314/index.html |
根据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税委会〔2016〕2号),海关总署决定对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(详见附件1)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(详见附件2)的归类和税率进行相应调整,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,现予以公布,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.doc 2.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.doc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2016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