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号(关于2016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)
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 | 【内容类别】关税征收管理类 |
【文 号】公告〔2017〕3 号 | 【发文机关】海关总署 |
【发布日期】2017/1/6 | 【生效日期】2017/1/6 |
【效 力】有效 | |
【效力说明】 | |
【来 源】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630763/index.html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,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(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)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。现将2016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2016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.xls
海关总署
2017年1月6日